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依法治教,坚持教育应当适度超前发展及其基础性、先导性与全局性的基本定位;坚持深化改革,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教育体育与经济、科技的紧密结合,为建设“绿色楚都、和谐宜城”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贡献。 二、 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在“十一五”期间,全市教育体育应围绕全面提高市民素质这一根本任务,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地方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全市有一半的乡(镇)初步建成教育强镇,教育体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教育质量和效益有较大的提高;城乡劳动者普遍受到职前和职后必要的教育培训,全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实现教育强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主要任务: 1、实施素质教育工程,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始终把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中最重要的素质,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继续深化创建文明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学校法制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形成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的局面。要以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招生、考试测评办法为突破口,以建立教育质量监控和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为保证,逐步建立起实施素质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各级政府要为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创造条件,到2008年,基本消除中小学薄弱学校,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到2010年,80%以上的乡(镇)基本实现农村小学、初中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以及社会各有关部门、社区及学生家长,都要共同把推进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受教育者的全面素质,作为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2、实施“两基”巩固提高工程,建设教育强市、强镇,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打好基础。小学阶段的适龄儿童入学率稳定在99%以上,初中的适龄少年入学率要达到95%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办好适度规模的初具现代化办学条件的小学。城区、各镇镇区要基本实现学前三年、农村普及学前一年的幼儿教育。继续坚持“两基”重中之重的地位,坚持政府行为不变,投入增长政策不变。对于教育整体水平比较高的乡镇,可将“两基”复查与素质教育整体评估结合起来,在素质教育的评估中同时注重对″两基″中主要指标的督导评估。加强中小学薄弱校改造,完善农村小学的合理布局,有条件的小学逐步实行小班化教学,寄宿制小学要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办学效益。加强初中建设,推进农村初中分流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水平。定期对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建立保障“两基”巩固提高的督导评估机制。 实施精品战略,发挥名牌学校效应,创办一批设施优、管理好、质量高、有特色的示范学校。建成1所省级优质幼儿园,1所标准幼儿园,特教学校建成示范校,省级示范小学要立足于提高办学层次,在全市的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起龙头作用,新建5所省农村示范小学,3所市级示范小学,建成8所初中达标校,宜城一中建成省级示范中学,二中、三中建成襄樊市级示范中学,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1所。 3、实施园丁工程,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证。努力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把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要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严格教师任职资格制度,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以全员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整体改革,整顿、调整、优化和稳定教师队伍。至2010年,培养市级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10名,小学骨干教师200名,中学骨干教师140名。全市小学专科学历、初中本科学历教师比例达到40%。从2010年起,没有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能进入公办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和小学任教,没有本科以上学历者不能进入中学任教。 4、实施高素质劳动者及初中级专门人才培养工程,努力为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用的劳动者和各类管理人才。至2010年,全民受教育年限平均达到9年以上。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实行普通中学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拓宽毕业生成长道路。实行“先培训,再上岗”,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坚持以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改革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围绕我市发展支柱产业的要求,对不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和其他在职人员,进行职前和在职的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对下岗转岗职工实施再就业培训,让他们学习和掌握一门或几门生产技术与管理服务方面的技能,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需要的新型合格人才。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加快农科教结合和各类教育统筹的综合改革,为“科教兴农”作出更大贡献。 5、实施现代化远程教育工程,为终身学习创造条件。把大力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作为抢占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制高点紧抓不放,多渠道筹措资金,拿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攻坚克难,“十一五”期间,全市基本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建成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10所,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的中小学校达到70%。建成与全国远程教育网络联通、覆盖城乡各类学校的有线电视教育网络,使全市农村中小学都能收看教育电视节目。以建设教育信息化学校为主要内容,加快教育技术装备的现代化进程。加快普及小学外语教育和提高中学外语教育水平,加快普及中小学、幼儿园的计算机装备和运用。2006年前,所有高中校将电脑信息技术列为必修课,并将信息技术教育普及到所有的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完善宜城教育体育信息网,出台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和合理收费机制,鼓励全社会捐助资金和设备优先发展学校的信息技术教育。进一步向全社会开放教育,发挥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教育等多种功能,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要加强相互间衔接和沟通,为学习者提供多种层次受教育机会。要注意利用社会信息化的成果加快城乡教育信息化进程,构建覆盖全市社会各行业的终身学习体系。 6、实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计划,拓宽初中毕业生成才道路。要在2010年前,实现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通过挖潜扩容,扩大现有公办普通高中的办学规模,将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初中校办成完全中学,积极发展综合高中。至2010年,适龄人口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达85%左右。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含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达到7000人左右,在大力加强普通高中的同时,大幅度扩大职业学校招生,以适应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保持现有比例协调发展,力争达到《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要切实落实普通高中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和升学渠道。 7、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为促进全市教育的均衡发展,在对薄弱学校的经费投入、班子配备、队伍充实、生源配置等方面实行倾斜的同时,以“盘活资源、结对帮扶、双向互动、携手共进”为主题,全面启动“教育帮扶互动发展”工程,多形式、多渠道地挖掘达标、示范学校的办学潜力,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改造一批薄弱学校,促进我市中小学校办学效益的整体提高。 8、实施全民健身,增强市民体质。组织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42%以上。进一步提升竞技体育水平,在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的成绩位于襄樊市各县市前列。完善体育基础设施,提高承办单项赛事的能力。 三、 主要措施
1、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依法保证对教育的投入,实现教育事权、财权的统一。市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要对发展基础教育负有主要责任,包括制定规划、调整学校布局、统筹管理教育经费、重点建设完中校和职业技术学校,调配和管理中小学校长、管理教师队伍,指导教育教学工作等。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统筹,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举办学历教育的管理。 2、通过优化调整教育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和盘活教育资源。在搞好基础教育的同时,着力优化各类教育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地方高等教育必须面向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我市支柱产业需要、就业市场需求和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急需的实用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精神,用2-3年的时间,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调整中等职业学校结构,逐步淡化各类教育的界限,改变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条块分割的局面。通过调整布局结构,建设一批规模大、水平高、有特色的骨干职业学校,在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推进以综合高中和特色高中为重点的办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度,农村初中要因地制宜进行分流教育,对未继续升学初高中的毕业生普遍进行职业培训,并试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小学教育要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的前提下,按照适度规模、达标规范、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原则,调整布局,综合优化。撤并后的农村小学,可用于举办学前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培训。要进一步提高各级老年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提倡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所等设施共享、共建,并向社会开放。 3、积极深化以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一是积极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分流富余人员,淘汰不合格教师。在师资配备上采取支教助教的方式,抽调优秀教师到师资薄弱的学校进行支教,促进优势互补,携手共进;试行教师巡回教学制。逐步完善并推行学校干部轮岗制、学校干部诫勉制、学校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制、表现差的教职工待岗制、教师支教助教制、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交流任用制、教师职务聘任改革制和教师继续教育制等八项制度,建立公开平等、择优上岗、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高评低聘的用人格局,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二是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大胆地借鉴、移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式,鼓励、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教师住房、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借以缓解学校经费和人员配备的紧张状况,减轻学校管理压力。三是全面启动″教育帮扶互动发展″工程,多形式、多渠道地挖掘达标示范校的办学潜力,支持农村教育的发展,促进中小学校办学效益的整体提高。 4、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培育教育产业的发展。要转变观念,切实把教育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全面性的战略产业,优化规划发展教育事业。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宽教育消费新领域,大力发展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和私人办学以及公办学校与企业或行业协会联合办学,形成合理有序的办学市场,推动教育产业的发展,使职业教育、成人培训和终身教育更能按照社会需求、个人需求充分发展。建立合理收费的办学机制,促进教育产业滚动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联合、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投资参与有条件的中专、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学生公寓、食堂等服务体系建设,带动教育相关产业的发展。 5、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促进办学主体多元化。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吸引社会资金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的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学,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都要大胆试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外合资办学。鼓励社会团体、个人和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公益事业的港、澳、台胞以多种形式兴办各类学校和捐(集)资助学。设立社会力量办学表彰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等职业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均能免试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和初中的前提下,允许举办民办公助和民办的小学、初中,以满足部分学生择校需求,但不搞一校两制。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的公办和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优惠提供办学用地,免征配套费用。允许社会力量以股份制形式筹措办学资金。民办学校教师在继续教育、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引导和监督。 6、改革升学考试制度,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合理导向机制。在巩固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改革成果和基础上,重点改革中考、中招制度。实行初中毕业生考试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开进行;改革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要在初中毕业会考的基础上,根据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培养目标、招生要求,实行不同的招生考试办法,逐步形成多种招生考试办法并存的局面。 7、加大教育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均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提高市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每年平均增长比例,基本建设支出根据财力情况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市政府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依法加强对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的征收和管理。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发展费均属教育专项资金,实行教育专项经费的预决算管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预算安排,会商同级财政部门核拨。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适当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加大对困难家庭子女的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力度。地处乡镇的达标中学的学费可以执行城区达标中学的收费标准。所收取的学费全部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特困生补助。广泛吸收社会助学资金和海外捐赠基金,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基金会。加强教育预算外收入的管理和监控,并全部用于教育。各级政府要加强教师住房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使城镇中小学教职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略高于城镇居民平均居住水平。 8、切实加强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领导。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市乡两级科教领导小组,加强对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研究解决科技、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等重大问题。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宏观规划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教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科教投入、人口素质状况等指标,形成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监督评价机制,确保科教兴市战略的全面实施。把振兴教育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市乡镇教育工作综合指标监测评价体系,定期公布考核结果。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在实施科教兴市中的作用,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科学论证和督促检查,努力实现教育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完善依法治教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大纠正和治理不规范办学行为力度。深入开展教育法律的普及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教育部门干部依法治教的观念和水平,切实推动我市教育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 9、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按照青少年体育以学校为重点,农村体育以乡镇为重点,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的要求,努力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体育服务体系,向社区选派社会体育指导员,结合本市实际,开展群众喜爱的传统体育活动及其他健身活动,使群众体育得到广泛深入的普及,人民体质进一步增强。 大力实施“新苗工程”,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积极探索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新途径,抓好田径、游泳传统项目的训练,同时力争在棋类、武术、篮球等其他体育项目上抓出新的角色,进一步提升我市竞技体育总体实力,力争每年向上一级专业运动队输送1-3名体育后备人才。 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加大对市业余运动学校和体育馆的投入,筹备兴建“体育中心”,力争“十一五”期间基本建成使用。加强对现有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有计划地逐步在社区、镇、学校建设全民健身苑。 |